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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高水平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3-01-06 浏览量: 作者:

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开展内涵建设、特色突破、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根据《青岛滨海学院关于教材编写和教材出版使用的规定(修订)》《青岛滨海学院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遵循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以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坚持立足青岛,面向全国,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新科技和产业变革新需求,不断加强高水平教材建设。

二、建设目标

积极深化教材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适应学校发展目标需求、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校级-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体系,确保最新最优教材进课堂,鼓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编写和出版高水平应用型教材。到2024年底,出版教材10-20部,力争获评省级及以上教材3部。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五化”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践、总结中国经验、彰显中国特色、体现齐鲁特点、思想理论和观点方法等具有原创性、育人成效显著的教材。鼓励体现课程思政,落实“五育五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滨海育人理念的教材。

(二)坚持应用导向,注重产教融合

鼓励紧跟国际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和山东、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实际,及时更新教材内容,鼓励与拥有丰富经验的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应用型教材。鼓励开发活页式教材,及时将前沿成果、现实案例等有机融入课堂教学。

(三)坚持示范引领,扶优扶强扶特

坚持质量为先,严把教材质量关,确保建设的教材能够代表我校学科专业的最高水平,宁缺毋滥。鼓励高水平学科、专业(群)、课程开发教材;鼓励开发学生受益面大的教材;鼓励开发具有滨海文化特色的教材。

四、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包括教材立项、教材编写、教材审核、教材资助与奖励等。

(一)教材立项

1.重点支持的项目:高水平学科、专业(群)的核心课程的教材;高水平课程的教材;校企合作开发的教材;特色鲜明的跨学科受益面大的教材;具有滨海文化特色的教材;已出版发行、使用效果良好、社会评价较高、拟再版的教材;已有详尽的编写出版计划,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新兴学科的教材其他出版基金资助的教材。

2.立项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和书稿质量。主编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要求副高级职称(含)以上,从事该课程教学5年以上。

(二)教材编写

1.教材编写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为出发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教材编写要反映本学科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要有较强的教学适用性;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3.意识形态方面符合要求,有明确的适用对象,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批准继续使用的教材应定期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产业行业最新技术等,充实新的内容。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三)教材审核

1.教材审核实行编审分离和盲审制度,加强教材政治审查制度,重点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内容进行专题审查,对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审查。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2.立项建设教材的出版社由学校选择,教材出版必须通过出版社组织的审稿程序,以确保质量。

(四)教材的资助与奖励

学校设立教材奖励资金,凡是经过立项建设、编写、审核并正式出版的给予奖励3000元/部。获评省、国家教材认定或教材奖的,再给予奖励省级10000元/部、国家级20000元/部。同一部教材多次获得认定或教材奖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五、教材质量监控

加强对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持续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全面加强教材编写、选用的审核工作,做到凡编必审、凡选必审,严把政治关、学术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

六、教材立项、出版程序

(一)教材主编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教材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填写《青岛滨海学院教材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

(二)二级学院提交《青岛滨海学院教材立项申请表》和教材初稿至教材审核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经学校教材审核工作组和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教材立项。

(三)教材立项后原则上需在校内试用2轮(含)以上,可申请出版,程序按照《青岛滨海学院关于教材编写和教材出版使用的规定》,填写《青岛滨海学院教材出版申请表》(见附件2)。

(四)教材出版由学校负责联系出版社,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出版教材一般三年后可申请重新修订再版,申请再版教材程序可参考教材出版程序。

七、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22年9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