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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关于教材编写和教材出版使用的规定(修订)

时间:2021-05-12 浏览量: 作者: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重要途径。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编写和出版教材,规范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工作,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教材编写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二、教材编写人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五)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三、组织编写和出版教材的原则 

(一)教材的主编人员至少要有高级以上职称,从事该课程教学5年以上,且有规范讲义,试用2年以上,教学效果显著。

(二)组织编写和出版教材要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对编写的教材实行“凡编必审”原则。

(三)所编教材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能够反映社会科技进步和前沿技术。

(四)凡有适合我校实际的统编教材的课程,原则上不再组织自编教材。

(五)学校鼓励编写以下类型教材:

1.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下,编写与研究项目相关的教材。

2.配合专业综合改革进行课程建设,由主讲人或学科带头人主编的教材。

3.经专家评审,创新性、实用性强的,具有一定覆盖面的教材。

4.专业短缺教材。

5.修订再版的统编教材。

(六)自编自印教材的编写人员要求:

1.主编具有相关学科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最好是双师型教师或曾正式出版过相关图书(最好是教材)。

2.主编职称一般应为副教授以上,参编人员以讲师以上职称为主。

3.主编本课程重复教学不少于3个学期。

4.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七)自编自印教材的其他要求:

1.自印教材只有在无相关合适版本教材的前提下才予以考虑自编自印。

2.某课程使用自印教材必须由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方可提出申请。

3.自印教材主编必须由两名副教授以上教师推荐方可担任。

4.教材确定后一般2年内不再作调整,个别专业(如计算机类)可特殊处理。

5.教材印刷数量要以实有人数为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情况的发生。

四、申请出版教材的程序

(一)教材编写者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将草拟的教材编写大纲交教研室讨论,教材编写大纲需经集体讨论确定,并经学院教材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

(二)书稿完成后,须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副高级职称以上者)审稿和推荐,学院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教材评议,教材评议组成人员,至少应有1名以上来自校外相关单位的专家,其余人员也至少应有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评议结果报学校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核,由学校教材审核工作组签字批准,方可正式出版。

(三)出版教材必须具有正规出版社的正式的编写教材任务书。

自编自印教材的申请印刷程序:各学院拟使用自编自印教材,应于每学期第十周学生选课结束,确定使用人数后,由编者提出申请提交教研室审核,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教研室主任签字后送交学院审核,学院教材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签字后送交学校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核。学校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核同意签字后,于第十八周前送交教材科。

五、教材的使用

(一)学校优先选用经学校批准出版的、由我校教师编写的高质量教材。

(二)教师编写或参编的教材,如要求供学校使用,编写人应持正规出版社的正式的编写教材任务书及编写大纲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教材指导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其它程序同第二款第2条)。如不供学校使用,持上述材料到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教材的订购数量由教材科根据学校当年的需要确定,学校不库存教材。

(四)预先没有向学校申报并批准出版的教材,学校一律不予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