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提高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校园安全底线,学校决定对二级学院自查后的所有实验室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3月30日-31日
二、检查内容
1.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照13个一级指标、153个二级指标、303个检查要点,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
2.针对上次各学院已经整改的隐患,重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
1.学校组织安全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小珠山校区和大珠山校区同步进行。具体详见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表(2026)(附件2)。
2.各检查小组对各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所属的全部实验室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漏一个实验室、不漏一台实验设施设备。
3.各检查组成员按照检查分工对应指标,在“项目表”上做好详细检查记录,重点关注5个Ⅱ级实验室、11个Ⅲ级实验室,具体详见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室信息明细表(附件3)。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检查项目表中要点规范填写),由检查组长最后统一汇总且填报《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汇总表(2026年)》(附件4),组长签字后将汇总的纸质版、电子版3月31日报送王鹏飞老师。
4.教务处将根据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形成检查整改通知单,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检查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各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对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其继续开展实验工作。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