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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6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研究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科学严谨,注重应用。

二、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2024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五育五化”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具体见《青岛滨海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立项参考指南》未列入,但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其他研究内容,可向教务处提出,经批准后自行选题。

(二)立项类别

2024年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是指根据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局部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校级教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其中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二至三年,“五育五化”专项的研究周期为一年。

(三)立项数量

2024年教改项目重点项目计划立项10项左右,每项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一般项目计划立项20项左右,每项给予2000元经费支持;自筹项目计划立项10项左右,由各二级学院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学年每学年面向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二)项目组成员

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项目组成员结构及分工合理,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三)申报限制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或参研教改项目不能超过2项。所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已获批为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主持人主持的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得再以负责人名义申报同等或低于相应级别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安排专人严格进行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内容准确真实。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评,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教务处推荐申报。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报材料不准不实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立项与评审标准

(一)申报立项

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研究相近领域专家),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经历。

(二)评审标准

1.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应用性。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较大的改革力度,能为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参考。

4.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科学的研究方案、切实的研究内容、明确的预期成果和合理的经费预算,论证严密,措施得力。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与评审,择优推荐的项目提交《青岛滨海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六份,并按照推荐顺序填写《青岛滨海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提交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

上报材料截止到2024年6月5日。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具体要求参考《青岛滨海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附件见校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