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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育教学质量检查与督导工作制度

时间:2023-09-13 浏览量: 作者:

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 是提高教 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制度建设是大学质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持续改进机制有效运行的基本载体。为了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 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 更好地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对以往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从教学环节、教学活动、教学建设和反馈机制等方面对教育教学质量检查与督导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

教学工作常规检查主要针对日常性教学环节和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其目的在于从细节上规范教学工作管理, 提高教学工作运行的有效性。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是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主要的日常性工作。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计划制订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周历) 是实施教学活动 的基本依据, 每门课程在讲授前都必须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制定情况检查在每学期的开学第一周进行,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同时,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抽取部分教师的课程教学计划进行检查。

2.教学资料检查。教学资料主要指教师的教材、讲义、教案、 讲稿、课件及其他相关内容。教学资料检查分两种形式进行,第一种是结合课堂教学专项督导进行检查;第二种是根据教学进度情况,抽取部分教师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教学资料检查不固定时间,随机进行。

3.教学计划执行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师是否根据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有分散检查与集中检查两种形式。分散检查配合教学专项督导进行,集中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资料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实地查看或调取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资料和学生作业等能够证明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资料进行检查。集中检查一般安排在期中进行。

4.作业情况检查。作业检查主要针对学生的课后作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的质量、数量、学生完成情况和教师批阅情况。作 业情况检查上以现场检查为主,通过课堂教学督导和实际查阅学生作业的形式进行。

5.以老带新工作检查。“以老带新”是帮助新教师快速成长的有效措施,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要对院(部) 以老带新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传、帮、带”开展情况,检查结对教师双方的听课记录,注重双方听后感,检查老教师对新教师的指导情况和新教师向老教师的学习情况。

6.院(部)管理人员教学情况检查。院(部)管理人员指院(部)助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主要通过检查相关人员的教学时数、听课次数、教案和听课记录的质量,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试前进行。

7.学校管理人员听课记录检查。根据学校《青岛滨海学院管理干部和教师听课制度》的规定,每学期末对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课情况进行检查。

二、教学工作专项督导制度

教学专项督导是指对教学工作中特定的教学环节和重要的教学活动进行专门的督导检查,教学专项督导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工作机制。教学专项督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秩序专项督导。教学秩序专项督导是对教学状况进行督查的专项督导活动,分为集中督查和随机督查两种形式。集中督查由 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原则上每个月进行一次。随机督查由专 职督导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安排。主要检查课堂秩序、教学环境、教师工作态度和学生学习状况等内容。检查结果以督导通报形式通报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和相关教学院(部),重大问题向学校领导汇报。

2.课堂教学专项督导。课堂教学督导是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基  本形式,课堂教学专项督导主要包括:学校督导员集体听课、学校督导员随机听课、二级学院督导组集体听课和教师之间相互听课等形式。学校督导员集体听课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对部分教师进行集体督导,其中作为常规要求, 对于每个学年度引进的无教学经验的新教师,利用该学年度第二学期到下学年度第一个学期的时间,进行集体性课堂教学督导。课堂教学专项督导情况进行集中反馈,以便全方位地帮助新教师过好教学关。

3.考试工作专项督导。考试工作专项督导是将考试工作督查作为一项制度性工作进行的专项督导工作,于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考试工作专项督导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 织专家进行,一般情况下采用到院(部)进行现场督查形式进行。督查内容涵盖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检查院(部)自查情况、查阅各项资料、抽查试卷、实践考核方案和成果等形式进行。督导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并以督导通报的形式通报教务处和相关院(部),重要问题向学校领导汇报。

4.毕业论文(设计)专项督导。毕业论文(设计)专项督导是将毕业论文(设计)督查作为一项制度性工作进行的专项督导工作,分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选开题督查和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的全面督查两个阶段。毕业论文(设计)专项督导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一般情况下采用到二级学院进行现场督查形式进行。选题开题阶段的督查以选题的合理性和开题的准备情况为主要内容,全面督查阶段督查内容涵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检查二级学院自查情况、查阅各项资料和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形式进行。督导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并以督导通报的形式通报教务处和相关二级学院,重要问题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 校内评估工作

学校内部的自我评估制度是高等教育“ 五位一体”的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地开展周期性的自我评估对于“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具有积极意义。自我评估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工作全过程,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核心理念为引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校内评估工作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教务处开展。校内评估主要有以下内容:

1.课程评估。课程评估是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常规性评估和特定性评估两个方面。常规性评估原则上根据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全面评价课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常规性评估可以分批次进行。特定性评估是对特定类型的课程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如立项建设课程等,根据专业和课程建设的需要适时开展。常规性课程评估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制定相关实施办法,二级学院开展全面的初评工作,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重点复评工作。

2.专业评估。专业评估是对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常规性评估和特定性评估。常规性评估原则上五年一个周期,全 面评价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常规性评估可以分批次进行。特定 性评估针对具有特定需要的专业进行评估,比如立项建设专业等,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常规性专业评估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一般分二级学院初评工作和学校复评两个阶段进行。

3.教学专项工作评估。教学专项工作评估是指对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开展的重要专项工作进行的检查评估。如: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布置的阶段性重要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开展的教学专项工作、重要的教育教学立项建设工作、相关机构组织的教学性评估工作等。教学专项工作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形式,明确评估目标、方法和实施步骤。

四、“监控-评价-反馈-改进”工作制度

持续改进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机制,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以“监控-评价-反馈-改进”制度为依托,保证持续改进机制的有效运行,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监控-评价-反馈-改进”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1.现场反馈。现场反馈是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在质量保障体系运行中采用的主要反馈-改进机制。对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常规检查、专项督导和各类评估等质量监控活动,有条件的均采用现场反馈形式进行反馈。由检查人员在检查现场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直接反馈给院(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院(部)据此改进提高,有必要的须将改进情况上报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督导简报。《督导简报》是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向校长汇报质量保障工作的经常性工作形式。《督导简报》原则上每学期编制12期左右,内容由督导信息和督导建议两部分组成,督导信息主要是精选院(部)教学工作信息,督导建议以教学工作为主对学校工作提出相关建议。《督导简报》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主任审阅后直接呈报校长。

3.工作建议。工作建议是指专职督导员就教育教学工作直接向校长提出问题与建议的工作机制。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的专职督导员,围绕教学工作、学校管理等各项工作每两个月向校长提出 5 条工作建议。工作建议由专职督导员本人完成,由质量监控与办公室主任审阅后直接呈报校长。

4.督导通报。督导通报是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就教学质量保障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进行情况通报并提出建议的反馈-改进机制。督导通报主要对各项质量监控、检查和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向不同的职能部门或相关院(部)进行反馈,供职能部门工作时参考。督导通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报相关单位,必要时可以在校内网上通报。

5.督导意见书。督导意见书是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性、严重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或院(部)就问题整改以书面形式出具的督导意见。相关单位接到督导意见书后,应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督导意见书以书面形式送达相关单位,督导意见书应慎重出具,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6.会议通报。会议通报是针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经分管学校领导同意,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通报的反馈-改进机制。相关单位对通报提出的问题,强化落实与整改措施。会议通报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或由质量监控办公室主任提出,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进行。会议通报须强调实效性,从严控制。

7.经验交流。经验交流是以相互促进,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工作形式。根据督导检查中总结和发现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工作中的亮点、经验,适时组织有关院(部)、部门管理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学习。经验交流应避免形式主义,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或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主任提出,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进行。

8.学生信息员。学校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定期收集学生信息员对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对收集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并以督导通报的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

9.结果汇报。细化督导检查工作,合理明晰督导检查结果,对各项检查结果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呈报学校领导,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