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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关于建立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意见

时间:2018-09-15 浏览量: 作者:

为了进一步扩充教学质量监控范围和强化质量监控与保障的功能,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原有的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学校、院(部)、教研室、专业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一、建立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院(部)、教研室、专业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把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扩展和深入到专业领域,进一步拓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范围,充实其工作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能力、效率和效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实现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高效化,更好地适应学校内涵发展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迫切需要。

二、建立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状态,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学工作质量。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评价的信度与效度。

3.坚持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充分考虑到不同评价主体、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评价的全面性。

4.坚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学校、院(部)、教研室、专业四级既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理顺关系、上下贯通、有机衔接,形成任务、职责、权限明确,相互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

5.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紧密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在全面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并把重点变成亮点。

三、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构成及职责

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由学校、院(部)、教研室、专业四级构成,这四级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各有其职责和功能,一级对一级负责。

学校一级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的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督促、指导实施;研究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负责组织实施校内教学质量评估(如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实践教学评估等)和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对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

院(部)一级主要监控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在本院(部)的实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本院(部)各专业建设与发展、教学计划实施状况、课堂教学、产学研结合、素质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等运行状况,对教研室、专业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进行指导与督查。

教研室一级主要监控学校及院(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在本教研室的实施落实情况。重点是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分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各门课程考核手段与方法改革、试题质量及考试效果分析等。

专业一级要在本专业领域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重点做好专业调研、专业建设、专业改革、专业教育和专业教学督导、质量监控、质量保障工作,特别是要科学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认真贯彻落实。

这四级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具有内在统一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系统。这四级具有共同的工作目标——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共同体、教学质量监控共同体和教学质量保障共同体,追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系统整体效应最优化。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依据

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学校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

五、建立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调整学校原来成立的质量监控与评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助理任副组长,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成成员,强化其职能,负责对这项工作的部署和协调工作;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各二级学院对已经成立的质量监控与评估领导小组(三级监控)进行补充和调整(四级监控),由院长任组长,包括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相关专家教授在内的专业人员为组成成员。各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领导小组接受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以及负责联络本院的专职督导员的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领导小组对学校领导小组负责。

2.充分发挥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

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有三级——院(部)、教研室、专业在二级学院,而且二级学院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是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级,所以学校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质量监控与保障职能,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教研室、专业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3.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形成问题改进机制

进一步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定期进行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各种教学质量专项评估,通过评估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大整改力度,逐步形成发现和改进问题的长效机制。

4.做好对专业负责人的引进、培养和选拔工作

努力做好对专业负责人的引进、培养和选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专业改革和专业教学督导、质量监控、质量保障中的骨干作用。大力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教师队伍的结构,不断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5.继续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使得质量监督变成全校行为

继续坚持和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不断强化信息员在学生与学校之间信息沟通的作用。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和教务处要及时将学生反映的信息传达给有关部门。

6.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次把关,严格考核

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每一级的一把手都是本层次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职责,带头做好质量监控与保障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层层把关;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把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学校要加强对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考核,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教研室和专业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考核,发现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确保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7.科学确定检查、监控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青岛滨海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在全面做好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课堂教学、作业、实验实践教学、期末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

质量监控与保障是全校的共同任务,各部门要按学校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树立“教学工作是全校各项工作的中心工作”和“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的思想;全校教职员工都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职能部门为教学工作的服务意识;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和努力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明确本部门的质量管理标准,发挥本部门在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确保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高效运行,尽快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