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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4-14 浏览量: 作者: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0号)要求,为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推动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案例类别

本次案例征集设置用AIAIAI个类别,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问题解决和应用实效为导向,形成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参与要求与名额分配

案例征集坚持教师自愿参与、学院择优推荐原则。各高校推荐名额见下表。

案例类别

每所高校推荐数量

AI

1

AI

1

AI

1

四、活动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学校推荐

本次案例推荐依托http://jiaoshi.eduyun.cn活动平台进行,请各学院组织教师按照指南要求,于5月11日至5月18日通过该平台进行案例上传(平台5月11日开放)。各学院、各部门于5月11日下班前将推荐案例报送教务处,各学院每个案例类别限报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学校荐资格的教师不得自行上传案例。

(二)省级评审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将于5月下旬组织省级评审、公示,并择优推荐案例参加全国活动。

(三)国家级推广应用

1.结果公示:9月,在官方活动平台公示国家级推荐案例名单。

2.交流展示:9—11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优秀案例交流展示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证书发放:12月发放国家级推荐案例电子证书,可在活动平台“我的证书”模块查询与下载。

4.案例推广:遴选优秀案例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作为优质研修资源面向全国推广应用。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案例创作与报送,严格按照报送要求与时间节点,做好案例审核、推荐与联络保障工作,确保报送质量与时效。

2.案例信息表、案例制作要求及报送模板等电子材料见附件

3.所有涉及视频的案例,主讲人不出镜,采用PPT+录屏+解说”形式。画面严禁出现学生正面图像,AI生成的内容必须标记。所有PPT材料中不得出现应用平台的Logo,二维码、网址等外部链接,任何个人的联系方式。案例所涉及的AI平台及工具必须为国产。案例须为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

4.5月22日前,学校填报联络人员信息及推荐案例信息。

5.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樊老师电话:83150157



教务处     

2026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