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部署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好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各培养环节的育人功能,形成育人合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计划
2023年3月份:各学院组织遴选2023年培育建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原则上优先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和校级高水平课程等具备一定建设基础的课程中遴选;3月8日前择优推荐培育建设课程名单,每学院不超过3门。
2023年3月-5月:各学院组织培育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023年6月-7月:学校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全校计划建设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左右。
2023年8月-10月:学校重点建设已获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不含专升本课程),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近两年内承担该课程授课任务的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8.已获批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见附件4)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如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学院要将申报课程申报书和已获批课程申报书(原件)在学院内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向学校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附申报材料一起报学校。
四、报送办法
1.各学院要根据文件要求择优推荐申报课程,3月8日前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电子版。5月31日前提交申报书(附件1)以及附件材料(附件2)的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命名方式:学院--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如申报汇总表(附件3)有更新,需重新提交Word电子版。
2.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做好所有申报课程的形式审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学校将对信息不准不实的课程取消申报资格,并核减下一年度申报限额。
3.联系人:教务处 纪美霞,联系电话:0532—83150157,内线:8995。
附件:
1.青岛滨海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青岛滨海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
3.青岛滨海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4.青岛滨海学院已获批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单
青岛滨海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